扛着国徽到村里开庭,工作常和水稻玉米打交道,崇明法院这个团队助力水清岸绿

2023-08-21 06:44:49来源:百度新闻

“巡回法庭来了!”看见法官贺宇红和书记员带着直径小半米的国徽走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告厅,崇明区向化镇的村民奔走相告。8月15日,崇明法院在向化镇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今年2月,陈某在禁渔期内驾船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查获渔获物25公斤。经审理,陈某被依法判决。“国徽一挂,威严感就上来了,不少村民会来旁听,这是最生动的生态保护普法教育课。”贺宇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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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50斤鱼,好像不算大事啊?”庭审结束后,有村民小声嘀咕。贺宇红走上前说:“危害大着呢!有的人喜欢非法电捕鱼,虽然捞上来没几条,但电鱼后会整片水域鱼类会大量死亡,即便不死也容易变畸形,是很损的事。”听得村民连连点头。

让更多人知道非法捕鱼的危害,是崇明法院法官贺宇红的工作之一。记者了解到,崇明法院建立了一个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提供保障。

关注“人和地球的冲突”

崇明岛东部,陈家镇奚家港水闸桥附近,雄伟的大堤一眼望不到头。堤坝之外,一片绿草丛生的滩涂颇为显眼,滩涂上蜻蜓低飞,半人高的水草在风中发出“沙沙”声,远处的水杉林里不时有白色鹭鸟飞出。

“这里以前有水泥筒仓,有砂石堆场,还有混凝土搅拌站。我们和其他部门花了好大力气,才把相关建材公司清退,让滩涂恢复了它本来的模样。”贺宇红带记者走下大堤,沿着滩涂边的土路边走边介绍。

2003年,一家建材公司租赁了这片滩涂,至2019年合同期满,公司在滩涂上建造了临时水泥筒仓及砂料堆场从事混凝土生产。合同期满后,建筑材料公司不愿将滩涂腾退返还,引发纠纷。

贺宇红告诉记者,和其他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不同,环境资源案件里不仅涉及原被告的权益冲突,还有“人和地球的冲突”。“本案被告方的生产不符合‘长江大保护’的要求,也未获得滩涂土地使用权的许可,对滩涂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有负面影响。”

经调解,涉案企业腾退了近四分之三的承租区域,但仍保留水泥筒仓和封闭式堆场。外围区域腾退后,合议庭当机立断,对企业拒绝腾退的部分依法作出判决并督促企业限期腾退,最终企业将水泥筒仓等整体吊离。

崇明法院陈家镇法庭庭长、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负责人黄菲菲告诉记者,环境资源案件的地域特色非常明显。“在崇明全域禁猎前,不少老饕客都知道,崇明岛东部有野味:有人会用丝网捕鸟、在滩涂边捕鱼,然后将‘战利品’拿到附近的小饭馆出售获利。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团队成员做了不少工作。”

比如,曾有一伙人在崇明岛东部滩涂上徒手捕捉了大量跳跳鱼,后来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除要求相关人员履行刑责外,还要缴纳数百万元罚金。2020年7月,王某等9人在海洋禁渔期内驾船出海,捕捞了超过17吨梭子蟹、踏板鱼、条虾等水产品,经崇明法院审理,涉案9人均获刑,涉案网具和所有渔获物均予以没收。

生态修复比判决更重要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输了官司的一方要干啥?除了服刑、罚款、道歉等之外,在崇明,相关人员还可能被要求去割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有害野草。

此前,崇明区有6人在禁猎区猎捕野鸭、斑鸠等野鸟,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6人自愿与检察机关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崇明法院根据磋商主体申请,对磋商协议中达成的金钱赔偿与劳务代偿“双结合模式”予以司法确认。换句话说,这些猎鸟者将通过付出劳动进行一定程度的代偿。

“劳务代偿,即让‘捕鸟人’变成‘护鸟人’,通过参加一定时长的养护树林草地、疏浚河道等劳动,切实激发行为人的环保意识。罚钱、判刑不是目的,某种程度上说,生态修复比判决更重要。”黄菲菲说。

该案中,劳务代偿的期限为6个月,同时行为人还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黄菲菲告诉记者,那段时间,相关村委会正好在集中清除一枝黄花,便要求涉案人员一起参与劳作。“除草地点正好在村道附近,对往来村民来说,这是最好的现身说法。”

崇明法院副院长朱浩杰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土地腾退案件面临诸多难点。“土地要腾退,地上种着的珍贵花木怎么办?在具体案件中,我们积极引入第三方企业对地上林木整体收购,实现了村民土地权益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数年前,一家工程公司和崇明区某村11个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承租土地468亩。后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拖欠租金,11个村民小组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合同,工程公司应将土地还耕后腾退返还并付清租金。

“还耕后腾退”,简简单单五个字背后,涉及对27种近35万株树木的处置,包括樱花树、香樟树、榉树等。“如果强行腾退,不仅工程量大,而且树木极易死亡,实在太可惜。”黄菲菲告诉记者,崇明法院和相关镇政府积极沟通,最后引入第三方收购了这些林木,并与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环境资源案件逐年减少

在崇明的生态发展征程上,2016年是个里程碑式的年份——当年7月,崇明撤县设区;当年底,市政府发布《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举全市之力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在法院系统内,全市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也于当年在崇明法院成立,对涉及环境资源因素的民事、行政、刑事及执行案件集中审理。

此后,经历多轮案件管辖权调整,加上法院系统内设机构改革,崇明法院撤并了环资庭,但保留了环资审判团队。考虑到陈家镇的特殊地理位置,从今年起,崇明法院将环资审判工作归入陈家镇人民法庭。目前,环资审判团队成员共有5人,除了黄菲菲、贺宇红两名法官外,还有两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

“来崇明之前,我万万没想到,法院的工作还能这么接地气,常常要到田间地头和水稻、玉米打交道!”28岁的法官助理赵美臣来自东北,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进入崇明法院工作,是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的一员。她经手的案件往往和土地有关,经常需要去现场核实涉案地块的四至范围、作物生长情况等。

“有时候,判决书上简简单单一句‘考虑到农作物的生长周期’,背后是团队成员用脚丈量土地后的结果:水稻的生长时间一般是6月到10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会尽量错开这个时间腾退土地,让一茬水稻收割完毕;有些案子的地块上种的是树苗,正常情况下四五年可有收益,树长到第三年时甲乙双方有了土地纠纷,我们会尽量说服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让生物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赵美臣说。

黄菲菲告诉记者,近年来崇明法院受理的环资案件总数明显下降,2021年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197件,去年下降至176件,今年上半年受理案件数为68件。“下降更明显的是环资刑事案件的受理量,今年上半年仅有3件,均为非法捕捞案件,非法狩猎案件数为零,说明大家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希望环资案件越来越少,崇明、长江口乃至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栏目主编:周楠

本文作者:茅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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